租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則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宗蘇切,𠀤祖平聲。《說文》田賦也。《長箋》且,古祖字。田賦用以給宗廟,故从且。《史記·孝文紀》賜天下民田租之半。
音又凡稅皆曰租。《史記·馮唐傳》軍市之租。《註》謂軍中立市,市有稅,卽租也。《前漢·昭帝紀》罷榷酟官,令民得以律占租。《註》謂令民賣酒,以所得利占而輸其租。
音又《廣韻》積也。《詩·豳風》予所蓄租。
音又《六書故》田中禾稭也。《正字通》豳風蓄租,對上捋荼言。租當訓禾稾。蓄謂拾取餘稾待用。
音又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樂浪郡夫租。
音又《集韻》子余切,音苴。包也。
音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將侯切,音諏。包裹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巫》蒩館。《註》或作租,音諏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午集下】【禾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午集下、禾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79DF
注解
〔租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下,康熙部首是禾部。
〔租〕字拼音是zū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禾、且,五行属金。
〔租〕字造字法是形声字。〔租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zū] ⑴ 1.形声。从禾,且( jū )声。从禾,与谷物有关。本义:田赋,征收的农产品,又指按田地征收的捐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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