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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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ì ㄑㄧˋ qiè ㄑㄧㄝˋ xiè ㄒㄧㄝˋ

正文・丑集下 大部 共9画
康熙字典

正文 ・丑集下

大部

9画

木

U+5951

契

契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正文

( 卷别 :正文・丑集下 部首:大部 )

音《廣韻》苦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詰計切《正韻》去計切,𠀤音栔。約也。《易·繫辭》上古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。《禮·曲禮》獻粟者執右契。《註》兩書一契,同而別之。

音又合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宰夫掌官契以治藏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帝與功臣,剖符作誓,丹書鐵契。《唐書·𤣥宗紀》木契銅魚起兵。

音又神合也。《神仙傳》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。

音又憂苦也。《詩·小雅》契契寤歎。

音又灼龜具。《詩·大雅》爰契我龜。《註》契,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。

音又怯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輈人》馬不契需。《註》契,怯。需,懦也。

音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
音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私列切《正韻》先結切。𠀤同𥜽,高辛氏子,舜五臣之一,商之祖也。《書·舜典》帝曰:契,汝作司徒。別作偰𥜽。

音又《廣韻》苦結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詰結切。𠀤同挈,勤苦也。《詩·邶風》死生契闊。

音又疎闊也。《前漢·范丹傳》行路急卒,非𨻰契闊之所。

音又刻也。《呂覽》契舟求劒。與鍥通。

音又絕也,缺也。《司馬相如·封禪文》陛下謙讓而弗發,契三神之歡。《註》三神,上帝,泰山,梁父。《前漢·毋將隆傳》契國威器。

音又《集韻》欺訖切,音乞。契丹,國號。宋爲南朝,契丹北朝,後攺號遼。

音又訖黠切,音拮。戲也。

音又叶似入切,音習。《禰衡顏子𥓓》知微知章,聞一覺十用舍行藏,與聖合契。从丯从刀从大。俗作契,非。

索引
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丑集下】【大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丑集下、大部检索
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5951

注解

〔契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下,康熙部首是大部。

〔契〕字拼音是qì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⿰、丰、刀、大,五行属木。

〔契〕字造字法是会意字。〔契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
㈠ [qì] ⑴ 1.契:以刀刻物,作为凭信或约据;后引申为盟约、契券、符契等。古代常将木、竹分刻两半,双方各执一半,以作验证凭据。也指投合、符合。

契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文库吧网整理。契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