斗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〔古文〕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當口切,音陡。《說文》大升也。《羣經音辨》升十之也。《史記·李斯傳》平斗斛度量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斗者,聚升之量也。
音又宿名。《春秋·運斗樞》第一至第四爲魁,第五至第七爲杓,合爲斗。居隂播陽,故稱北斗。《易·豐卦》日中見斗。《疏》日中盛明之時,而斗星顯見。《詩·小雅》維北有斗。《疏》維此天上,其北則有斗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北斗七星,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也。《又》衡殷南斗。《註》南斗六星爲天廟,丞相大宰之位。
音又酒器。《詩·大雅》酌以大斗。《疏》大斗長三尺,謂其柄也。蓋從大器挹之於樽,用此勺耳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目眙不禁,飮可七八斗。
音又吳中市魚亦以斗計。《松陵倡和詩》一斗霜鱗換濁醪。
音又《前漢·王莽傳》作威斗,長二尺五寸。
音又《周禮·地官·序官掌染革註》染革藍蒨象斗之屬。《疏》象斗,染黑。
音又《尚書序》皆科斗文字。《疏》科斗,蟲名。蝦蟆子也。書形似之。
音又《史記·封禪書》成山斗入海。《註》謂斗絕曲入海也。又《韓愈·答張十一詩》斗覺霜毛一半加。
音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𠀤腫庾切,音主。枓,或省作斗。勺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鬯人》大喪之大渳設斗。《註》所以沃尸也。《釋文》斗依注,音主。
义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掌染革註》染革藍蒨象斗之屬。〕
义謹照原文司徒改爲序官。兩革字均改爲草字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卯集下】【斗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卯集下、斗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6597
注解
〔斗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下,康熙部首是斗部。
〔斗〕字拼音是dǒu,独体字,可拆字为十、?,五行属火。
〔斗〕字造字法是象形字。〔斗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dǒu] ⑴ 1.象形。有柄。说文叙,俗谓人持十为斗。本义:十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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