斛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胡谷切,音觳。《說文》十斗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十斗曰斛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斛者,角斗平多少之量也。《又》量者躍於龠,合於合,登於升,聚於斗,角於斛,職在太倉,大司農掌之。
音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北齊有斛子愼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卯集下】【斗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卯集下、斗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659B
注解
〔斛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下,康熙部首是斗部。
〔斛〕字拼音是hú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角、斗,五行属火。
〔斛〕字造字法是会意字。〔斛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hú] ⑴ 1.形声。从斗,角声。本义:古量器名,也是容量单位,十斗为一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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