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丕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丕錦切,𠀤匹上聲。《說文》衆庶也。《廣韻》類也。《易·乾卦》品物流形。《疏》品類之物,流布成形。
音又《書·舜典》五品不遜。《疏》品爲品秩,一家之內,尊𤰞之差,卽父母兄弟子是也。
音又《增韻》物件曰品。《書·禹貢》厥貢惟金三品。《疏》鄭元以爲金三品者,銅三色也。《易·巽卦》田獲三品。《註》一曰乾豆,二曰賔客,三曰充君之庖。《禮·禮器》薦不美多品。又《少儀》問品味,曰:子亟食于某乎。《疏》品味者,殽饌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膳夫》品嘗食。《註》品者,每物皆嘗之,道尊者也。
音又《韻會》品格也。《禮·檀弓》品節斯,斯之謂禮。《疏》品,階格也,節制斷也。
音又《玉篇》齊也。《周語》品其百籩。
音又同也。《前漢·李尋傳》百里爲品。《註》孟康曰:品,同也,言百里內數度同也。
音又《玉篇》官品。《周語》外官不過九品。《註》九卿也。
音又《廣韻》式也,法也。
音又《廣韻》二口則生訟,三口乃能品量。
音又官名。《正字通》唐宦官曰品官。
音又《廣韻》姓也。出何氏姓苑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品嵒。
音又地名。《左傳·文十六年》楚予乗馹,會師于臨品。
音又《前漢·西域傳》戎盧國王治𤰞品城。
义考證:〔《書·禹貢》厥貢惟金三品。《疏》鄭云以爲金三品者,銅三色也。〕
义謹照原文鄭云改鄭元。〔《左傳·文十五年》楚予乗驛。〕
义謹照原文十五年改十六年。驛改馹。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丑集上、口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54C1
注解
〔品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品〕字拼音是pǐn,品字结构,可拆字为口、⿰、口、口,五行属水。
〔品〕字造字法是会意字。〔品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pǐn] ⑴ 1.会意,从三口。口代表人,三个表多数,意即众多的人。本义:众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