贓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廣韻》則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兹郞切,𠀤音臧。《玉篇》藏也。《廣韻》納賄曰贓。
音又通作臧。《前漢·尹賞傳》其羞辱甚於貪汙坐臧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酉集中】【貝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酉集中、貝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8D13
注解
〔贓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貝部。
〔贓〕字拼音是zā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貝、臧,五行属。
〔贓〕字造字法是。〔贓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zāng] ⑴ (形聲。左形,右聲。本義:贓物) 同本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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