槱

槱

复制

yǒu ㄧㄡˇ chǎo ㄔㄠˇ

正文・辰集中 木部 共15画
康熙字典

正文 ・辰集中

木部

15画

U+69F1

槱

槱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正文

( 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 )

音《唐韻》與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以九切《正韻》云九切,𠀤音酉。《說文》積木燎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薪之槱之。《傳》槱,積也。《箋》豫斫以爲薪,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,則聚積以燎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以槱燎祀司中、司命、飌師、雨師。或作禉、梄,通作蕕。

音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𠀤音柚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類篇》𠀤夷周切,音猶。義𠀤同。

义考證:〔《說文》積火燎之也。〕

义謹照集韻原文積火改積木。〔通作楢。〕

义謹照集韻原文楢改蕕。

索引
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辰集中、木部检索
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69F1

注解

〔槱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
〔槱〕字拼音是yǒu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⿱、酉、灬,五行属。

〔槱〕字造字法是。〔槱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
㈠ [yǒu] ⑴ ①堆积:“芃芃棫朴,薪之~之

槱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文库吧网整理。槱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