决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义《玉篇》俗決字。
音(決)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古穴切,音玦。水名。《水經》決水,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。《注》俗名爲檀山峴,蓋大別之異名也。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,西北流逕蓼縣故城,灌水注之,故地理志曰:決水北注蓼入灌,灌水於蓼亦入決。
音又決決,北方水名。《山海經》龍侯之山,決決之水出焉,東流注于河。
音又行流也。《管子·君臣下篇》決之則行,塞之則止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不如小決使道。
音又斷也,判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,決嫌疑。又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音又以齒斷物亦曰決。《禮·曲禮》濡肉齒決,乾肉不齒決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梓人銳喙決吻。《疏》鳥乃喙長,決物食之時,以其近喙本決,故云決吻。決如字。又烏穴反。
音又開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袒決遂。《註》決猶闓也。以象骨爲之,著右大擘指,以鈎絃闓體也。闓音開。《詩·小雅》決拾旣佽。
音又絕也,與訣同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李陵與蘇武決去。《註》決,別也。
音又決曹,官名。主罪法者。《後漢·黃昌傳》習文法,仕郡爲決曹。
音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𠀤呼決切,音血。疾貌。一曰小飛也。與𦐍通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決起而飛,搶楡枋。決或作𦐍。
音又《集韻》苦穴切,音闋。與缺同。或从血作𧖫。亦作決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譬猶騁六驥過決𨻶也。
音又涓惠切,音桂。疾貌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麋鹿見之而決驟。《註》決,徐邈讀古惠反。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子集下】【冫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子集下、冫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51B3
注解
〔决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冫部。
〔决〕字拼音是jué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冫、夬,五行属火。
〔决〕字造字法是会意字。〔决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jué] ⑴ 1.形声。从水,夬( guài )声。本义:疏通水道,使水流出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