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側賣切,齋去聲。《說文》負也。今俗負財曰債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賣田宅,鬻子孫,以償債。《谷永傳》爲人起債分利受謝。
音又通作責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八成經邦治,四曰聽稱責。《戰國策》馮諼爲孟嘗君收責於薛。《史記》作收債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歲竟,兩家常折券棄責。讀如債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子集中】【人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子集中、人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503A
注解
〔债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中,康熙部首是人部。
〔债〕字拼音是zhài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亻、责,五行属金。
〔债〕字造字法是形声字。〔债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zhài] ⑴ 1.形声。从人,责声。本作“责”,“债”为后起字。本义:欠别人的钱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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