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〔古文〕圱《唐韻》似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松玉切,𠀤音續。習也。上所化曰風,下所習曰俗。《釋名》俗,欲也,俗人所欲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從宜,使從俗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八則治都鄙,六曰禮俗,以馭其民。
音又不雅曰俗。《黃庭堅曰》士俗不可醫。或問不俗之狀,庭堅曰:難言也。視其平居,無以異於人,臨大節而不可奪,此不俗人也。
义《說文》从人,谷聲。《徐曰》俗之言續也。轉相習也。
义考證:〔相如上林賦徼𠊬受屈。〕
义謹照原文上林賦改子虚賦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子集中】【人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子集中、人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4FD7
注解
〔俗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中,康熙部首是人部。
〔俗〕字拼音是sú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亻、谷,五行属金。
〔俗〕字造字法是形声字。〔俗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sú] ⑴ 1.形声。从人,谷( gǔ )声。习俗是人的行为,所以从人。本义:风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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