笑的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私妙切
笑
此字本闕。
铉注臣鉉等案:孫愐《唐韻》引《說文》云:“喜也。从竹从犬。”而不述其義。今俗皆从犬。又案:李陽冰刊定《說文》从竹从夭義云:竹得風,其體夭屈如人之笑。未知其審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反切私妙切
此字本闕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五反切私妙切
喜也。从竹。从犬。
段注徐鼎臣說孫愐唐韵引說文云。𥬇、喜也。从竹、从犬。而不述其義。攷孫愐唐韵序云。仍篆𣜩石經勒存正體。幸不譏煩。葢唐韵每字皆勒說文篆體。此字之从竹犬。孫親見其然。是以唐人無不从犬作者。干祿字書云。咲通、𥬇正。五經文字力尊說文者也。亦作𥬇喜也。从竹下犬。玉篇竹部亦作𥬇。廣韵因唐韵之舊亦作𥬇。此本無可疑者。自唐玄度九經字㨾始先笑後𥬇。引楊承慶字統異說云从竹从夭。竹爲樂器。君子樂然後笑。字統每與說文乖異。見玄應書。葢楊氏求从犬之故不得。是用改夭形聲。唐氏從之。李陽冰遂云竹得風。其體夭屈如人之笑。自後徐楚金缺此篆。鼎臣竟改說文𥬇作笑。而集韵、類篇乃有笑無𥬇。宋以後經籍無𥬇字矣。今以顧野王、孫愐、顏元孫、張參爲據。復其正始。或問曰。从犬可得其說乎。曰从竹之義且不敢𡚶言。況从犬乎。聞疑載疑可也。假云必不宐从犬。則哭又何以从犬乎。哭之獄省聲乃亦强作解事者爲之也。詳哭下。私妙切。二部。○又按宋初說文本無𥬇。鉉增之。十九文之一也。孫愐但从竹从犬。其本在竹部、抑在犬部。鉉不能知。姑綴於竹末。今依之。恐有未協。凖哭从犬求之。𥬇或本在犬部。而从竹部之字之省聲。未可知也。
笑字的相关索引
| # | 书籍 | 索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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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 說文解字(大徐本) | 卷五・竹部・数字化条目 2997 |
| 2 | 說文解字注(段注本) | 已收录 1 段原文与注释 |
| 3 | 字形分解 | ⿱⺮夭 |
| 4 | 统一码 | U+7B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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