爟的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反切古玩切
爟
取火於日官名,舉火曰爟。《周禮》曰:“司爟,掌行火之政令。”从火雚聲。
重文与异体字
𤉑 或从亘<span>[<span>𠄢</span>]</span>。
字形构件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反切古玩切
取火於日官名,舉火曰爟。《周禮》曰:“司爟,掌行火之政令。”從火雚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反切古玩切
取火於日官名。
段注日當作木。周禮夏官司爟。掌行火之政令。四時變國火。以救時疾。季春出火。季秋內火。鄭司農說以鄹子曰。春取榆桺之火。夏取棗杏之火。季夏取桑柘之火。秋取柞楢之火。冬取槐檀之火。是取火於木之事也。若秋官司烜氏。以夫遂取明火於日。以鑒取明水於月。與司爟所職不同。淮南子氾論訓注。爟火、取火於日之官也。引周禮司爟云云。是高注亦當爲譌字。
从火。雚聲。
段注古玩切。十四部。
周禮曰。司爟掌行火之政令。舉火曰爟。
段注小徐本此四字在周禮之上。今依韵會所據小徐本訂。吕覽本味篇。湯得伊尹。爝以爟火。高注云。周禮司爟。掌行火之政令。爟火者、所以祓除其不祥。置火於桔橰。燭以照之。爟讀曰權衡之權。又贊能篇。桓公迎管仲。祓以爟火。高注略同。亦曰爟讀如權字。攷史記封禪書、漢書郊祀志皆曰。通權火。又曰。權火舉而祠。張晏云。權火、㷭火也。狀若井挈臯。其法類稱。故謂之權火。欲令光明遠照。通於祀所也。漢祀五畤於雍。五里㷭火。如淳曰。權、舉也。按如云權、舉也。許云舉火曰爟。高云爟讀曰權。然則爟權一也。
或从𠄢。
段注周禮秋官司烜氏注云。讀如衞侯燬之燬。故書烜爲垣。鄭司農云。當爲烜。按依許則烜卽爟字。亘聲雚聲同在十四部也。許本與先鄭說同。
爟字的相关索引
| # | 书籍 | 索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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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 說文解字(大徐本) | 卷十・火部・数字化条目 6489 |
| 2 | 說文解字注(段注本) | 已收录 4 段原文与注释 |
| 3 | 重文索引 | 𤉑 |
| 4 | 字形构件 | 雚、亘、火 |
| 5 | 字形分解 | ⿰火雚 |
| 6 | 统一码 | U+721F |
| 7 | 康熙字典 | 查看本字康熙条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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