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〔古文〕𨨾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諸應切,蒸去聲。《說文》告也。《玉篇》驗也。《增韻》𠋫也,質也。《論語》其父攘羊而子證之。《史記·齊悼惠王世家》令其辭證皆引王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采前世成事,以爲證驗。《宋書·沈約自序》探摘是非,各標證據。
音又與徵通。《禮·中庸》雖善無徵,無徵不信。《註》善無明徵,則其善不信也。徵或爲證。
义《集韻》唐武后作𨭻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酉集上、言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8BC1
注解
〔证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证〕字拼音是zhè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讠、正,五行属火。
〔证〕字造字法是形声字。〔证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zhèng] ⑴ 谏正 证,谏也。从言,正声。——《说文》 士尉以证靖郭君, 靖郭君不听。——《战国策·齐策》。 高诱注:“证,谏也。” 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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