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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ǐ ㄅㄧˇ

正文・未集上 竹部 共12画
康熙字典

正文 ・未集上

竹部

12画

U+7B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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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正文

( 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上 部首:竹部 )

音《廣韻》鄙密切《韻會》逼密切《正韻》壁吉切,𠀤音必。《釋名》筆,述也。述事而書之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不律謂之筆。《註》蜀人呼筆爲不律也。《說文》楚謂之聿,吳人謂之不律,燕謂之弗,秦謂之筆。《古今注》古之筆,不論以竹以木,但能染墨成字,卽謂之筆。秦吞六國,滅前代之美,故蒙恬得稱於時。蒙恬造筆,卽秦筆耳。以枯木爲管,鹿毛爲柱,羊毛爲被,所謂蒼毫也。彤管赤漆耳,史官記事用之。《法書攷》虞世南云:筆長不過六寸,眞一,行二,草三,指實掌虛。《禮·曲禮》史載筆,士載言。《註》筆,謂書具之屬。

音又筆星。《釋名》筆星,星氣有一枝,未銳似筆也。

音又花名。《楚辭註》辛夷花初發如筆,北人呼爲木筆。

音又《集韻》筆別切,音莂。山東謂筆。

音又作〈/尹〉。見《漢戚伯樊毅𥓓》。又《嚴訢𥓓》作〈八/尹〉,見《舉要》。

义《集韻》或作笔。

索引
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未集上、竹部检索
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7B46

注解

〔筆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竹部。

〔筆〕字拼音是bǐ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⺮、聿,五行属。

〔筆〕字造字法是。〔筆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
㈠ [bǐ] ⑴ 1.會意。从竹,从聿。“聿”( yù ),是“筆”的本字,小篆象以手執筆。古時毛筆筆桿都是以竹製成,故从竹。本義:毛筆。

筆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文库吧网整理。筆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