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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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ēng ㄉㄥ

正文・巳集中 火部 共16画
康熙字典

正文 ・巳集中

火部

16画

U+71C8

燈

灯

燈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正文

( 卷别 :正文・巳集中 部首:火部 )

音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都騰切,音登。《玉篇》燈火也。《春明退朝錄》上元然燈,自昏至畫。《西京雜記》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,照見百里。《又》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,高七尺五寸,作蟠螭,以口銜燈,燈然鱗甲皆動,炳若列星。

音又釋書以燈喻法,有傳燈錄。《杜甫詩》傳燈無白日。

音又《正字通》金燈草,一名山慈姑,醫方取此合爲丸,名玉樞丹,詳本草綱目。

音又叶都郞切,音當。《魏·敷鯨魚燈賦》寫載其形托于金燈,隆脊矜尾鬐甲舒張。

义《集韻》本作鐙。《說文》鐙,錠也。《註》徐鉉曰:錠中置燭,故謂之鐙。今俗別作燈。非是。

索引
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巳集中】【火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巳集中、火部检索
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71C8

注解

〔燈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火部。

〔燈〕字拼音是dē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火、登,五行属。

〔燈〕字造字法是。〔燈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
㈠ [dēng] ⑴ 1.形聲。从火,登聲。本寫作「 鐙」。本義:置燭用以照明的器具。「鐙」在古代還作「盛熟食的器具」解。隸變以後,作照明器具用的寫作「燈」,而「鐙」多作馬鞍兩旁的鐵腳踏講。

燈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文库吧网整理。燈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