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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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īng ㄧㄥ

正文・辰集中 木部 共21画
康熙字典

正文 ・辰集中

木部

21画

U+6AFB

櫻

樱

櫻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正文

( 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 )

音《唐韻》烏莖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驚切《正韻》於京切,𠀤音鶯。《說文》果名,櫻桃也。一名含桃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羞以含桃先薦寢廟。《爾雅翼》果熟最先,故云先薦。《呂覽·高誘註》以鸎所含食,故曰含桃。又名鸎桃。《王維·敕賜櫻桃詩》纔是寢園春薦後,非關御苑鳥銜殘。

音又《爾雅·釋木》楔,荆桃。《郭璞註》今櫻桃也。《孫炎註》最大而甘者,謂之崖蜜。《蘇軾·橄欖詩》待得餘甘回齒頰,已輸崖蜜十分甜。《本草》一名朱桃,一名麥英。深紅者爲朱櫻,黃者爲蠟櫻。

音又《集韻》伊盈切,音嬰。義同。

义考證:〔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以含桃先薦寢廟。〕

义謹照原文 以上增羞字。

索引
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辰集中、木部检索
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6AFB

注解

〔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
〔櫻〕字拼音是yī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嬰,五行属。

〔櫻〕字造字法是。〔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
㈠ [yīng] ⑴ ◎见“樱”

櫻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文库吧网整理。櫻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