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字彙補》心妻切,音犀。江南謂桂曰木樨。又木樨花,劍名也,出回回國。見《昭示奸黨錄》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補遺】【辰集】【木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補遺・辰集、木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6A28
注解
〔樨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補遺・辰集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樨〕字拼音是xī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犀,五行属木。
〔樨〕字造字法是形声字。〔樨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xī] ⑴ 见“木樨”( mùxī ):同“木犀” ( mùxī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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