槎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《韻會》仕下切《集韻》側下切《正韻》茶下切,𠀤音厏。《說文》衺斫也。本作𣞚。《魯語》里革曰山不槎檗。《尚書·刋木註》刋,槎其木。
音又《唐韻》仕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鋤加切,𠀤音查。義同。
音又桴也。同查。見查字註。
义考證:〔《春秋·公羊傳》山木不槎。〕
义謹按公羊傳無山木不槎之文。今改魯語里革曰山不槎檗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辰集中、木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69CE
注解
〔槎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槎〕字拼音是chá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差,五行属木。
〔槎〕字造字法是形声字。〔槎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chá] ⑴ 用刀斧砍斫 山不槎蘖,泽不伐夭。——《国语·鲁语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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