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古火切,音裹。《說文》木實也。从木,象果形在木之上。《易·說卦》乾爲天,爲木果。《註》果實著木,有似星之著天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甸師共野果蓏之屬。《應劭曰》木曰果,草曰蓏。《張晏曰》有核曰果,無核曰蓏。又勝也,尅也。《左傳·宣二年》殺敵爲果,致果爲毅。
音又決也。《禮·內則》將爲善思,貽父母令名必果。
音又驗也。《宋書·后妃傳》今果然矣。
音又釋氏因果。《隋書·經籍志》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。
音又果然,獸名。《宋國史補》揚州取一果然,數十果然可得。
音又《爾雅·釋蟲》果蠃,蒲盧。《疏》細腰蠭也。
音又與惈通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風俗以韰果爲嫿。《方言》惈,勇也,古字通。
音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苦果切。音顆。果然。飽貌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三餐而反,腹猶果然。
音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同婐。女侍也。《孟子》二女果。
音又通裸。《廣韻》赤體也。
音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與祼通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大賔客則攝而載果。《小宗伯》辨六彝之名物,以待果將。
音又魯火切,音臝。《周禮·春官·宗伯》龜人掌六龜之屬,東龜曰果屬。字从田从木,今趨便作果,俗作菓,非。
义考證:〔《易·下繫》乾爲天,爲木果。〕
义謹照原文下繫二字改爲說卦。〔《左傳·宣元年》〕
义謹照原文元改二年。〔又與蜾通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風俗以韰果爲嫿。〕
义謹照原文蜾改惈。〔《小宗伯》辨六彝之名物,以待祼將。〕
义謹照原文祼改果。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辰集中、木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679C
注解
〔果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果〕字拼音是guǒ,嵌套结构,可拆字为田、木,五行属木。
〔果〕字造字法是。〔果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guǒ] ⑴ 1.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田象树上结的果实形,在木之上。本义:果子,果实。这个意义后来曾写作“菓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