寸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倉困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村困切,𠀤村去聲。《說文》十分也,人手卻一寸,動𧖴謂之寸口。从又从一。《徐曰》一者,記手腕下一寸。此指事也。《家語》布指知寸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一尺。又寸者,忖也,有法度可忖也。凡法度字皆从寸。
音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嘉靖中梓潼令寸居敬。
音又叶徒玩切,音叚。《庾信·喜晴應詔詩》伏泉遠習坎,隂風已回巽。桐枝長舊圍,蒲節抽新寸。叶上建傳堰獻。楊愼曰:巽音蒜,寸音斷,或曰建傳堰獻在今霰韻,古音霰翰諫三韻通。
义備考:《篇海類編》俗等字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寅集上】【寸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寅集上、寸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5BF8
注解
〔寸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上,康熙部首是寸部。
〔寸〕字拼音是cùn,独体字,可拆字为?,五行属金。
〔寸〕字造字法是指事字。〔寸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cùn] ⑴ 1.指事。小篆字形,从又,从一。“又”象手形,“一”指下手腕一寸之处。“寸”是汉字部首之一,从“寸”的字往往与“手”有关。本义:中医切脉,称距离手腕一寸长的部位为“寸口”,简称“寸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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