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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・丑集上 口部 共5画
康熙字典

正文 ・丑集上

口部

5画

木

U+53EF

可

可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正文

( 卷别 :正文・丑集上 部首:口部 )

音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𠀤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音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𥳑。

音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音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音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音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音又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音又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音又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又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索引
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丑集上、口部检索
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53EF

注解

〔可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
〔可〕字拼音是kě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丁、口,五行属木。

〔可〕字造字法是会意字。〔可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
㈠ [kě] ⑴ 1.会意。从口,从丂(供神之架),表示在神前歌唱。“可”似为“歌”字的古文。① 本义:唱 ②引申义:许可。

可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文库吧网整理。可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