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悉盍切《正韻》悉合切,𠀤音颯。《說文》三三十也。今作卅,十幷也。《廣韻》𠦃直爲三十字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子集下】【十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子集下、十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5345
注解
〔卅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十部。
〔卅〕字拼音是sà,独体字,可拆字为一、川,五行属水。
〔卅〕字造字法是指事字。〔卅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sà] ⑴ 三十。
卅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文库吧网整理。卅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