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义《類篇》同諏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事次二:事在樞,有咨不𧩻,喪其哲符。《註》𧩻,奏也。
音又人名。希𧩻、與𧩻,見《宋史·宗室表》。
义考證:〔《揚子·太𤣥經》次二:事在樞,有咨不𧩻,喪其哲符。〕
义謹按此事首之次二也,事字不可省,今照原文次二上增事字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按“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”字头索引
同文書局本:按正文・酉集上、言部检索
標點整理本:统一码 U+27A7B
注解
〔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𧩻〕字拼音是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言、奏,五行属。
〔𧩻〕字造字法是。〔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
㈠ [] ⑴ 同“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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