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uòmín

堕民

duò mín

ㄉㄨㄛˋ ㄇㄧㄣˊ

墮民

堕民的意思

词语解释

堕民duò mín

◎1.称惰民。绍兴也叫"乐户"。元灭南宋后,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,称之为"怯怜户";明编户籍,统称为"丐户",或为后世"堕民"来源之一。又相传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,宋人引以为耻,乃贬其部卒之籍,称为"堕民"。或谓指明初张士诚﹑方国珍的部属。数百年来被视为"贱民"的一种,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,不许应科举,多任婚丧喜庆的杂役等事。清雍正时削籍,与平民同列。但与其他居民的界线,解放后才完全消失。

国语辞典

堕民duò mín

◎1.称惰民。绍兴也叫"乐户"。元灭南宋后,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,称之为"怯怜户";明编户籍,统称为"丐户",或为后世"堕民"来源之一。又相传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,宋人引以为耻,乃贬其部卒之籍,称为"堕民"。或谓指明初张士诚﹑方国珍的部属。数百年来被视为"贱民"的一种,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,不许应科举,多任婚丧喜庆的杂役等事。清雍正时削籍,与平民同列。但与其他居民的界线,解放后才完全消失。

网络解释

堕民 (汉语词语)

1.称惰民。绍兴也叫"乐户"。元灭南宋后,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,称之为"怯怜户";明编户籍,统称为"丐户",或为后世"堕民"来源之一。又相传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,宋人引以为耻,乃贬其部卒之籍,称为"堕民"。或谓指明初张士诚﹑方国珍的部属。数百年来被视为"贱民"的一种,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,不许应科举,多任婚丧喜庆的杂役等事。清雍正时削籍,与平民同列。但与其他居民的界线,解放后才完全消失。

字义分解

  • 堕

    拼音 duò 部首 土 总笔画 11

    堕 [ duò ]◎ ◎掉下来,坠落。例如~落。~地。~马。~胎。~甑不顾(喻对已经过去的事,不作无益的惋惜)。 [更多解释]

  • 民

    拼音 mín 部首 氏 总笔画 5

    民 [ mín ]◎ ①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。例如人~。~主。~国。~法。公~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~(具有国籍的人)。②指人或人群。例如居~。~族。③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。例如~间。~歌。~谚。~风。~情。④某族的人。例如汉~。回~。⑤从事不同职业的人。例如农~。渔~。⑥非军事的。例如~品。~航。⑦同“苠”。 [更多解释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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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音词、同音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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