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ùshì

録事

lù shì

ㄌㄨˋ ㄕˋ

録事的意思

词语解释

録事lù shì

1.1.职官名。晋公府置录事参军﹐掌总录众官署文簿﹐举弹善恶◇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。省称"録事"。隋初以为郡官﹐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。唐宋因之﹐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。元废。清初各部又设录事﹔清末新官制﹐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。

2.2.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。

3.3.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。

4.4.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。

5.5.妓女。 6.开设赌局﹐坐分其利的人。

国语辞典

録事lù shì

1.1.职官名。晋公府置录事参军﹐掌总录众官署文簿﹐举弹善恶◇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。省称"録事"。隋初以为郡官﹐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。唐宋因之﹐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。元废。清初各部又设录事﹔清末新官制﹐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。

2.2.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。

3.3.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。

4.4.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。

5.5.妓女。 6.开设赌局﹐坐分其利的人。

网络解释

録事 (汉语词语)

1.职官名。晋公府置录事参军﹐掌总录众官署文簿﹐举弹善恶◇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。省称"録事"。隋初以为郡官﹐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。唐宋因之﹐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。元废。清初各部又设录事﹔清末新官制﹐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。 2.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。 3.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。 4.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。 5.妓女。 6.开设赌局﹐坐分其利的人。

字义分解

  • 録

    拼音 lù 部首 金 总笔画 16

    録 [ lù ]◎ ①記載,抄寫。例如記~。載~。抄~。~供。②記載言行或事物的書冊。例如語~。目~。回憶~。③採取,任用。例如~取。收~。~用。甄~(經審查鑒別而任用)。 [更多解释]

  • 事

    拼音 shì 部首 一 总笔画 8

    事 [ shì ]◎ ①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。例如~情。~件。~业。②变故。例如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③职业。例如谋~(指找职业)。④关系和责任。例如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⑤办法。例如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⑥做,治。例如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⑦服侍。例如~父母。 [更多解释]

分字组词

近音词、同音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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